107/11/07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
感謝邱理事長對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的努力,若果製劑沒有phase 3,
也不受美國最少操作限制,直接可賣到(市場),只要病人切結即可!
那些絕症者會任醫商魚肉!確實是我們非常擔心的地方,現在廠商都磨權擦掌,等的不是段譽的俠風,
而是邱理事長的一陽指號令天下,為全民健康醫師尊嚴把關!
(最可笑是還有些人利用宗教擸權連長照居家的全民照護還要設立一個學會修學分的錢,不可笑嗎?)相對起來,理事長真是可敬可佩!
昨天我回到北醫大醫學院,與黃彥華細胞治療再生醫學中心主任,
及國衛院客座教授Ph.William J Freed (PSC )討論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立法,
病人安全性是重點中的重點,業界申請的案件如何把關?在再生產業蓬勃的同時醫糾會否因而增加?